河北省义务教育入学新政要点
招生政策核心变革
河北省自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改革以来,建立统一招生管理平台,民办学校全面实行电脑派位制度。与往年的招生方式相比,主要呈现三大特征变化:
对比维度 | 公办学校 | 民办学校 |
---|---|---|
录取方式 | 划片就近入学 | 超额摇号录取 |
报名渠道 | 线下材料审核 | 统一线上平台 |
招生流程关键步骤
适龄儿童家长需通过市级开发的招生入学平台完成信息采集,该系统支持PC端和移动端双通道访问。报名阶段需特别注意三个重要时间节点:信息登记期、志愿修改期及结果查询期。

特殊群体入学方案
残疾儿童入学实施分类安置策略,轻度残障学生优先随班就读,中重度残障学生安排特殊教育学校,行动不便学生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流动人口子女需备齐居住证明、务工证明等四类材料。
民办学校录取机制
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派位过程实行三重保障机制:公证处现场公证、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家长代表参与见证,确保录取过程公开透明。
家长常见认知误区
针对社会流传的"内部指标""保录承诺"等不实信息,教育部门特别提醒:所有录取结果均由系统自动生成,任何机构或个人均无法干预录取进程,家长应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生信息。
学籍管理重要提示
义务教育阶段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管理原则。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如未按时报到,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空余名额由预录取名单顺序递补,不再组织二次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