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洞察力的法律人,能够从别人习以为常、从未质疑过的概念、规则和理论中发现问题;他能够从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和纠缠在一起的各种法律问题中很快的发现症结之所在;他能够敏锐的发觉法律条文中的这个词、这个句子和那个词、那个句子之间的细微的差别或矛盾之处。
一个有想象力的法律人,是一个形象思维非常发达的人,他能够想象出一个法律规则、一项法律制度可能涉及的到的各种情形,即便有些情形现实中尚未发生;他能想象出各种法律规则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准确的把握那些他人认为毫不相关的问题之间的微妙关系。
法律人要有想象力,有发达的形象思维,但是如果形象思维不能与逻辑思维过程相匹配,那么就是一种可能让我们得神经病的发散思维[美国心理学家阿瑞提]。法学是一门科学,有其自身的规律。严密的逻辑思维是每一个学习法律的人所必备的。
法律硕士不是法学硕士,也不应当成为法学硕士。一个合格的法律硕士,首先是一个法律领域内的通才,也就是说,他虽然不能说对一个法律部门的某项制度或规则有非常精深的研究,但是他对于整个法律系统和这个系统中的知识是有整体的把握的。
德国法学家魏德士说的好:“法律的优劣直接取决于表达并传播法的语言的优劣。语言对法本身的重要性,同样适用于法律工作者对语言的驾驭能力的重要性。”语言能力的高低决定了法律质量的优劣。同样,也决定了在一个法律人在法律职业领域中能否取得成功。
首先,一个法律人除了有清晰严谨的思维之外,还能准确的、严谨而简单明了向他人展现这一点的能力。因此,法律人必须掌握演讲的艺术。他知道在有限的时间内,如何最为有效有力的表达自己的观点;他知道针对什么样的人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能的让他理解并接受自己的观点。
其次,一个法律人一定是一个写作方面的高手,因为任何法律职业都需要超常的写作能力。英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法官之一,丹宁勋爵在他的《法律的训诫》一书中开篇就告诉我们,法律人要掌握语言,要获得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