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投资移民核心资格要求
根据德国《居留法》第21条规定,申请投资居留需满足三大核心条件:申请人需具备至少3年成功商业管理经验,且持有正规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在德设立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为25,000欧元,该资金在企业注册完成后即可用于日常运营支出。
项目 | 具体要求 |
---|---|
商业经验 | 3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经历 |
注册资金 | 最低25,000欧元实缴资本 |
学历要求 | 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 |
企业设立与资金运作细则
申请人在德设立的企业形式灵活,既可选择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作为现有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值得注意的是,注册资金在完成工商登记后即可用于支付场地租赁、员工薪酬等经营性支出,这为投资者提供了资金周转的灵活性。
运营周期与转永居
企业正常运营满36个月后,投资者及其直系亲属可申请永久居留许可。获得永居身份满五年且通过德语B1水平测试者,可申请加入德国国籍。
家庭权益与教育福利保障
成功获得居留签证后,主申请人可立即为配偶及未满16周岁子女办理家庭团聚。德国社会保障体系为移民家庭提供全方位医疗保障,投保人可享受法定医疗保险的全面覆盖。
教育资源配置
德国教育体系为16岁以下子女提供免费基础教育,高等教育阶段更可享受世界的公立大学资源。这种教育福利体系为移民家庭节省了大量教育支出。
- 企业法人签证首次签发有效期:3年
- 永居申请审批周期:通常4-6个月
- 医疗保险覆盖范围:门诊、住院及预防性医疗
政策实施注意事项
建议投资者在设立企业时选择与国内业务相关联的行业领域,这有利于证明商业计划的可行性。企业实际经营中需注意按时进行税务申报,保持合规经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