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四月和十月,考生须参加国家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由30%的过程性评价+70%的考试成绩组成。
2.“衔接课程”: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一月和七月,由主办院校出题,组织考试。成绩由30%的过程性评价+70%的考试成绩组成。
3.“实践课程”:考试时间由主考院校根据教学计划实施情况安排,考试内容由主考院校自行审核。成绩由30%的过程性评价+70%的考试成绩组成。
注:过程性评价(平时面授考勤分+完成课程课后作业分)
学前教育史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
中国近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学前特殊儿童教育
英语(二)
学前教育原理
学前教育心理学
学前比较教育
学前儿童心理卫生与辅导
学前游戏论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与论文写作
课程与教学论
毕业论文
本专业课程不得少于13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2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