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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基础知识:刑法知识点-刑法的基本原则

2020-04-23 11:37:25来源: 法大法考天津培训基地
法律硕士基础知识:刑法知识点-刑法的基本原则
导读:

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法律硕士基础知识的基础知识点刑法的基本原则,下面就和小编一起重温刑法的基本原则吧!

文章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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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基础知识】刑法知识点-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分析】《刑法》第3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背诵要点
  (1)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
  (2)明确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具体的规定,并用文字表述清楚。
  (3)合理化,即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合理确定犯罪的范围和惩罚的程度,防止滥施刑罚,禁止采用过分的、残酷的刑罚。
  基本内容是:
  (1)法定化
  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这里的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法令,通常是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对于已废止的法律,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生效的法律,对其生效前发生的犯罪行为,只有在其处罚轻于犯罪行为发生时生效的法律的场合才能适用于该行为。
  (2)明确化
  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具体的规定,并用文字表述清楚。根据法定化和明确化的要求,禁止采用习惯法、类推解释、行为后的重法(对被告不利的法律)、不明确的罪状、不确定的刑罚等。
  (3)合理化
  即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合理确定犯罪的范围和惩罚的程度,防止滥施刑罚,禁止采用过分的、残酷的刑罚。
  罪刑法定原则主要体现在:
  (1)在刑事立法方面,刑法总则规定了犯罪的一般定义、共同构成要件、刑罚的种类、刑罚运用的具体制度等;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定刑,为正确定罪量刑提供明确、完备的法律标准。
  (2)在刑事司法上,废除了刑事司法类推制度,要求司法机关严格解释和适用刑法,依法定罪处刑。
  二、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分析】《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它意味着对所有的人,不论其社会地位高低、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如何,在定罪量刑以及行刑的标准上都平等地依照刑法规定处理,不允许有任何歧视或者优待。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分析】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称罪刑等价主义或者罪刑相均衡原则。《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刑法规定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有两方面内容:
  (1)刑罚的轻重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相适应,就是按照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实际危害程度决定刑罚轻重。
  (2)刑罚的轻重与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深浅、再次犯罪危险性的大小相适应。
  有时间尽量背诵下面的内容:
  刑法充分体现了这个原则,具体表现在:
  (1)刑法分则对每一个罪都根据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规定了相应的法定刑,对重罪适用重刑,对轻罪适用轻刑。
  (2)刑法总则中规定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在裁量刑罚时,应尽量使刑罚与具体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罚当其罪。
  (3)刑法总则还规定:
  对累犯从重处罚、不得假释、不得缓刑;
  对未成年、又聋又哑的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自首、立功的人从宽处理;
  对中止犯处罚明显轻缓于未遂犯、预备犯;
  对过失犯处罚明显轻缓于故意犯等,体现了刑罚与犯罪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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