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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土地、厂房、机器设备转让出售如何纳税

2021-12-21 09:15:01来源: 郑州界一咨询
将土地、厂房、机器设备转让出售如何纳税
导读:

文章详情

资产转让核心税务问题解析

某制造业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涉及土地、厂房及生产设备的整体转让,在资产交割评估报告明确各项资产价值的情况下,需重点关注以下税务处理要点:

资产类型 关键税务判定 适用税率
土地及厂房 销售不动产增值税处理 5%(简易计税)
绿化植被 单独计价免税政策 0%(免税)
机械设备 固定资产转让计税 13%/3%

增值税处理实务要点

资产重组政策适用性

根据国税总局2011年13号公告,企业实施资产重组需同时满足"资产+债权债务+劳动力"整体转让条件方可适用增值税不征税政策。本案例因未涉及员工安置及债务承接,需按正常销售申报纳税。

不动产转让计税方式

  • 营改增前自建厂房可选择5%简易计税
  • 土地价值须纳入不动产销售额合并计税
  • 评估报告需明确各项资产单独作价

特殊资产税务处理

绿化植被税务处理

根据财税[2009]113号文件,未单独计价的绿化植被需作为土地附着物合并计税。若在资产评估中单独列示价值,可适用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政策。

机械设备转让方案

  • 2009年前购入设备可选择2%简易征收
  • 增值税转型后设备按13%税率计税
  • 需提供原始购置凭证备查

企业所得税优惠路径

根据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规定,企业实施资产转让时若满足特殊性税务重组条件,可享受递延纳税优惠。具体需满足:

股权支付比例≥85%
经营连续性保持≥12个月
实质性经营活动不变

破产清算企业需重点准备资产计税基础证明文件,合理确定各项资产转让损益的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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