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定资产租赁税务处理新规
自2018年1月起,纳税人租赁固定资产或不动产用于混合经营项目时,可享受进项税额全额抵扣政策。该政策适用于同时涉及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项目的经营场景,具体执行需注意资产用途变更时的税务调整。
操作要点解析
- 混合用途资产需建立使用台账
- 用途变更需在次月申报期调整
- 租赁合同需明确资产使用范围
建筑服务税务处理规范
项目类型 | 计税方式 | 预缴税率 |
---|---|---|
地基与主体工程 | 简易计税 | 3% |
一般建筑服务 | 一般计税 | 2% |
资管产品增值税处理
资管产品管理人需特别注意贷款服务与金融商品转让的税务处理差异。2018年后产生的利息收入需全额计税,历史金融资产转让可选择两种计税方式,建议建立专项税务核算体系。
执行注意事项
- 区分新旧资产计税基准日
- 完善金融资产台账记录
- 定期进行税务健康检查
农业用地流转免税政策
农业生产者通过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可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需注意政策追溯至2016年5月,已缴税款可按规定办理退抵手续。
申报材料清单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
- 土地用途承诺书
- 流转交易凭证
实务操作建议
建议企业建立专项税务档案系统,定期进行政策适用性评估。重点监控固定资产使用状态变更、建筑项目分包情况、金融资产交易记录等关键节点,确保税务处理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