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是从事出纳工作的人。出纳的工作是管理货币、票据、证券等的流入和流出。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收付凭证与附件原始凭证会计事项是否一致,金额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即可办理款项收付。
2.对于重大开支,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签字,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字,并盖"收讫"、"付讫"戳记。
3.持有的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的现金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有价证券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随意挪用。
4.严控空白支票的签发。如果由于特殊情况,需要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必须在支票上注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用登记册上签名。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防止出现银行透支现象的发生。
5.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按规定顺序记账,按日结出余额,核对现金的账面余额是否与当天的实际库存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未达账项,应及时查询,严禁将银行账户出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6.确保日常以往的现金以及当日的库存现金和各种证券的安全和完整。如有短缺,负责赔偿责任,要妥善保管保险柜密码,保管好钥匙,不可交予他人保管。
7.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要严格控制空头支票和空白收据。对其进行登记,必须设立专门登记簿,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提取和注销手续。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展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