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本专业学位中的全日制方向仅面向新疆地区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毕业后根据协议回新疆有关单位工作。相关报考条件详细请向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和自治区组织部人才办予以了解。我校将根据国家的文件精神制定具体招生政策,并随后公布于我校招生办网页,敬请符合报考条件和有意向报考者进一步关注了解。
二、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及考试时间
初试:
考试科目
(1)204英语二(重点考查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
(2)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考试时间:初试时间:2017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确定。
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2、资格审查及复试: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2.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