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证据法学课程 | 金融法课程 | 票据法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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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证据法与证据法学 |
章中央银行与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 第二章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第三章其他金融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第四章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五章存款与储蓄法律制度 第六章贷款法律制度 第七章信贷担保法律制度 第八章人民币管理法律制度 第九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章利率与汇率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银行卡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股票发行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股票交易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公司债券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六章期货交易管理法律制度 |
章票据概述 第二章票据法概述 第三章票据上的法律关系 第四章票据权利 第五章票据行为 第六章票据的伪造与变造 第七章票据的更改与涂销 第八章票据抗辩 第九章票据的丧失 第十章票据时效与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 第十一章汇票 第十二章本票 第十三章支票 |
法学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进一步系统地掌握本科水平的法学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具有运用法律管理事务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从事法律工作和法学教学的基本能力,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合理的知识结构,具有依法执行、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能胜任公司、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律职业人才。